枞阳破产企业老板街头欲“送养”幼子:原来是“行为艺术”
破产老板“送养”幼子,这条名为“孩子摆放街头,求领养”的微博,最早出现在腾讯微博,之后腾讯、新浪很多微博网友转载。
记者看到该微博共有五张图片,显示在繁华城市步行街上,一个(目测)只有三四岁的幼儿无助地坐在水泥地上,孩子脖子上还挂着一张“求领养”大纸牌,上面写着:枞阳民企遭“依法”炸毁后破产,如今孩子买牛奶都困难。唐前进孩子被迫求领养。
其中一张图片上,幼儿身边出现一名中年男子,站在大街上,双手高举“谁要孩子”的招牌。
从幼儿的服装可以看出,拍摄时间是冬天,孩子至少两次被家长送到大街“求领养”。
网友猜测是否人贩子
2月29日,该微博发出后引发很多网友关注,不少网友转发微博并求证真相以及孩子的最终归属,也有好心网友留下联系方式,表示愿意领养可怜的孩子。
记者注意到,微博也引发不少网友猜测、讨论,有网友认为这或许是孩子家长受 生活 所迫的无奈之举;有网友说,不管怎样父母不该拿孩子说事儿,不该拿孩子当工具;也有网友猜测,是不是人贩子在借着领养的名义贩卖人口。
家长称系行为艺术
昨天,记者经多方努力,联系上“被迫”送孩子的唐先生,他告诉记者,照片上的孩子是自己四岁的儿子,是今年春节前拍摄并发到微博上的。“其实是行为艺术,我只是希望网友能关注强拆一事,”唐先生说,对于有网友质疑他不该拿孩子说事的做法,他也注意到了,将不会重演此事。唐先生说,他是枞阳县人,1992年,他父亲在当地投资建设一家采石场,十多年来陆续投资100多万元,2007年因一些原因被强拆。目前他有两个孩子,家庭经济困难,在县城的房租都付不起。
在网上记者看见铜陵市政府就拆迁一事的回复,称枞阳海螺公司从2000年开始建设,2015年度,海螺矿区最后一批次拆迁对象尚有唐先生在内的4户未达成协议。其间,镇、村干部协调多次,因该4户提出种种不合理要求,最终未达成协议。
有能力不养涉嫌遗弃
就“求领养”行为,记者咨询安徽天柱律师事务所的仰宝峰律师。仰律师说,唐先生的做法很荒唐,在我国,被收养人在三种情况下才能被收养: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而生父母特殊困难的情况有严格的限定,如重大疾病、重度残疾等情况下方可。
仰律师说,父母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如以牟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则涉嫌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如不具备将子女给别人收养的条件,这种行为将涉嫌遗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