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法官利用休息时间现场调纠纷践行司法为民

26.05.2015  14:10
 

  安徽法院网讯  2015年5月25日,枞阳县人民法院横埠法庭的法官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召集双方当事人,深入承揽加工现场,成功调解一起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实现案结事了。

  案件当事人吴某和唐某是同村人,唐某从案外人手里接到加工某小学护栏及窗户承揽业务后将该承揽业务委托给吴某加工。完工后,吴某向唐某催讨工程款,但是唐某以各种理由拖延拒付。无奈,吴某一纸诉状将唐某告上了法庭。承办法官接到此案后,没有简单的坐在办公室里就案办案。为详细了解承揽业务情况,力争圆满解决纠纷,考虑到学校的上课时间,承办法官利用中午休息时间召集双方当事人来到加工现场实地察看,通过和唐某的沟通交流得知,由于案外人一直没有将工程款结算,所以自己也找理由拒付吴某的工程款。承办法官明确告诉唐某,由于合同具有相对性,唐某以案外人不结算工程款为由,拒绝支付吴某的加工款是不能成立的,唐某与案外人的纠纷可以通过其他合法途径予以解决。经过承办法官的说法释理,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唐某于民事调解书签收时支付全部工程款。双方握手言和。(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