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转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林农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

04.11.2014  05:38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6月5日讯     5月31日,国家林业局农村林业改革发展司向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厅(局)转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林农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供各地借鉴、参考。
      大力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是深化集体林权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国家林业局高度重视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发展,2009年8月,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促进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指导意见》(林改发〔2009〕190号),对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建设发展提出了总体要求。2011年1月国家林业局下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创建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示范县活动的通知》(林改发〔2011〕2号),并确定首批200个县(市、区)参加创建活动,以期从示范县面上的发展来推动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点上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