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林业厅到鞍山、大连督查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

10.07.2015  18:56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7月9日讯     7月1日,辽宁省林业厅巡视员马志刚到鞍山、大连等地督查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分别考察了鞍山市鹏际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中心、海城市老栓动物园、岫岩县三家子岫岩爪鲵保护小区,大连市动物园等地野生动物保护情况。
      马志刚在鞍山市、大连市林业局召开的座谈会上,听取了两地野生动物保护有关工作的汇报,就进一步做好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清理整顿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马志刚指出,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清理整顿活动,严厉查处非法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行为,对于维护野生动物种群安全,保障公众卫生健康,树立野生动物保护形象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管理工作的严峻形势,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和建设生态文明高度出发,进一步增强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对清理整顿活动的领导,确保这次清理整顿活动取得明显成效。二要全面排查,严厉查处。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从事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逐一排查并登记造册,重点排查非法驯养繁殖场所和各种非法活动。对查实非法驯养繁殖和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切实做到一查到底,坚决取缔非法驯养繁殖行为。三要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做好总结评估。各地要结合清理和查处情况,认真做好总结评估,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措施,堵塞各种漏洞,排除各种安全隐患,包括人身安全、动物卫生安全,做好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工作。
      针对大熊猫借展管理工作,马志刚强调,一要提高对大熊猫借展公益性的认识。大熊猫是我国一级保护野生动物,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物种,被视为世界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旗舰。开展大熊猫借展活动,对于提高公众对大熊猫等珍稀濒危动物的保护意识、普及保护知识、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但其活动开展应以文化交流、科普宣传和公众教育为目的,不能危及大熊猫圈养种群的发展,不能单纯以营利为目的。二要完善借展合同,明确管理责任。按照《大熊猫国内借展规定》的要求,大连森林动物园要满足大熊猫生活和健康的饲料和医疗条件,不得以租赁、承包、买断等形式将大熊猫转交其他组织机构和个人经营,同时,要保证大熊猫借展的公益性质,进一步做好科普宣传和保护教育公众,不得以参观、拍摄、饲喂大熊猫等名义单独收取费用。三要强化对借展活动的监督管理。大连市林业局要承担起对大熊猫借展活动的监管责任,依据《大熊猫国内借展管理规定》、《大熊猫饲养管理技术规程》等相关要求,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对发现违规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并报告省林业厅。
      大连、鞍山市政府及林业部门,省林业厅相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督查。(辽宁省林业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