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厅与北京林业大学建立厅校合作战略关系
17.06.2015 13:28
本文来源: 林业厅
双方建立厅校合作战略关系,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搭建“政产学研用一体化”合作平台,依靠科技引领四川林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加快推动四川林业实现“两个跨越”;促进高等林业院校与地方林业人才、资源、科技等关键要素互动转化,提升北京林业大学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四大功能。
双方将开展四大方面合作。一是共建创新平台。共同组建高水平的林业科技创新团队,搭建脆弱地区生态保护与治理、林木(野生花卉)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分析评价与良种选育推广、生态林产品电子商务与大数据服务三大创新发展平台。二是联合科技攻关。加强在川种质资源保护、林木新品种选育、保护区生境保护、困难立地造林、森林可持续经营、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技术、生态资源调查监测以及林业信息化建设等领域科学研究。三是共促成果转化。支持四川本地企事业单位以直接购买、技术入股、技术服务、合资合作等方式加速开展北京林业大学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支持四川林业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发布,在川开展科研成果和专利技术转化示范。四是联合培养人才。在川建设科研、教学、实习和培训基地,培养锻炼北京林业大学师生和四川林业所需人才。不定期组织四川林业科研和生产人员专题培训,开展学科带头人、行政管理和与其他技术骨干人才交流互动。
双方将建立四大合作机制。一是成立厅校合作领导小组。双方分别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厅校合作协调领导小组。二是设立协调联络办事机构。厅校合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别确定专人负责落实共同议定的合作事项及日常联络协调,定期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三是定期组织例会沟通交流。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双方共同参与的工作例会,总结上阶段合作成果,研究新的合作方向,部署下阶段合作安排。四是落实保障相关工作条件。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明确具体的承担人员,落实相关的工作条件,保障合作事项有序有效有力推进。(陈本林 雷付彬)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7.06.2015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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