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司法局实行村(居)法律顾问标准化管理

29.11.2016  13:35

 

今年以来,来安县司法局积极组织律师深入乡村和社区,在全县138个村(居)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并制定出台《来安县“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绩效考核评比办法(试行)》,对村(居)法律顾问实行标准化管理。一是工作室实行标准化配置,办公区域统一悬挂门牌和制度牌,法律顾问信息公示、桌卡、胸牌放置佩戴到位。二是明确法律顾问工作职责,确定服务范围为提供法律意见、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协助制定村规民约等,同时要求要按规定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三是县司法局每月开展一次检查,每季度召开一次研究分析会,同时组织专人对服务站点进行明查暗访、对服务对象跟踪回访,加强法律顾问工作监督。四是采用综合计分法进行年度考评,考评内容包括工作室配置、服务次数和项目、重大法律事项处置、工作日志记载以及满意度测评等共计28项,并将考评得分与年终评优评先挂钩,考评得分在80分以下的法律顾问,取消其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其所在律师事务所须向县司法局作出书面情况说明。

(来安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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