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消费者权益日 合肥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15.03.2019  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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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晚报 安徽网 大皖客户端讯 车辆出现故障送去4S 店维修,结果被维修工私自开出发生车祸,毁损严重;报名参加培训机构的考研VIP 课程培训,并且合同对任课老师做了明确约定,结果上课之前培训老师突然换人了……在昨天举行的合肥市2019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上,合肥市消保委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

案例1

车辆送去4S店维修

被维修工开走出事故

2018 年5 月2 日晚,李先生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出现故障,当晚便送去4S 店维修,对方承诺4 日可以到店取车。4 日早上,李先生却接到4S 店电话称,车被维修工私自开出,而且被撞毁损严重,短期不能提车。李先生赶到4S 店发现车辆左前、左后车门损毁严重需要更换。4S 店承诺给李先生免费维修,但李先生认为车辆发生重大事故已经影响车辆价值,另外近期不能用车也给自己带来诸多不便。双方就赔偿事宜一直不能达成一致,无奈李先生求助于庐阳区消保委。

庐阳区消保委发现,该4S 店确实存在管理上的不规范,车辆重大事故影响车辆二手交易价格也是行业常识,因此消费者要求赔偿并无不当。经过工作人员的解释和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4S 店以13 万元价格回收受损车辆;补偿李先生壹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