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管理 保障权益----安徽厅全面清理过期采矿权

16.05.2014  10:13
          信息来源:2014年5月16日中国国土资源报第2版
        本报讯 (记者 洪曙光)近日,安徽省国土资源厅启动过期采矿权清理工作,对 “部配号与信息发布系统”和“厅采矿权数据库”中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的过期采矿权进行全面清理,进一步规范采矿权管理工作,保障采矿权人合法权益。
          此次清理对象为:截至2014年3月31日前,已登记在部配号与信息发布系统和厅采矿权数据库中的部、省、市、县(有登记发证权限的区)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发证的采矿权。
          据该厅负责人介绍,对确定为过期注销的采矿权,由登记发证机关负责在当地主流媒体、本级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部配号与信息发布系统进行公告,送达注销通知书,公告不少于60个工作日。公告无异议后,由登记发证机关负责将注销的采矿权数据上传国土资源部矿业权统一配号系统进行备案。厅信息中心根据厅矿产开发管理处提供的清理完成时间点,进行采矿权数据库的全库备份,并将备份数据刻录成光盘,由厅矿产开发管理处和信息中心分别保存归档。对确定为待处理的采矿权,各级采矿登记发证机关在厅采矿权数据库日常业务的冻结项目管理中,按照登记发证权限负责对该采矿权进行冻结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