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一对夫妻生产有毒烫面 加入工业盐硼砂等非食品原料

10.03.2015  20:28

  烫面是有名的小吃,淮北市很多大人小孩都喜欢吃烫面。然而,有些不良商家在烫面的制作上打主意,添加有害有毒的东西。近日,杜集区人民法院对一起生产有毒食品案进行宣判,判处代某、尤某有期徒刑八个月、七个月。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代某与被告人尤某系夫妻关系。2010年初,代某和尤某夫妻二人双双辞去工作,决定夫妻共同创业,后来二人租赁位于市杜集区石台镇童台社区的刘某房屋,从事烫面加工。刚开始,二人的生意还算红火,跟他们订货的商家也越来越多。直到2012年9月至11月6日期间,代某和尤某感觉自己生意不错,顾客也很固定,于是二人便在烫面上打起主意,在利益的促使下,夫妻二人在加工烫面过程中,为了降低成本提高产量,他们在面粉中加入工业盐、硼砂、明矾非食品原料,并将加工的烫面以每斤1.3元至1.5元的价格出售至石台、朔里等地区,销售价值7000余元。

  杜集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代某、尤某在加工烫面过程中,向面粉中加入工业盐、硼砂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并将含有有毒、有害原料的烫面予以销售,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现判处被告人代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六千元;被告人尤某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没收其作案工具及作案所用的材料。(淮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