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滁州市局:一是健全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各级责任。落实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健全校长、分管校长、食堂负责人、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员四级责任体系,促使学校将食堂食品安全提上工作重点。二是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提升规范意识。加强对学校食堂负责人、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食品安全知识水平和守法经营意识。三是全面开展学校食堂检查,严格落实制度。全面核查清理校园内部学生食堂、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主体资格,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情况、食品索证索票制度和仓储情况、清洗消毒落实情况、加工管理制度和留样制度落实情况、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等为重点,全面开展专项检查。四是大力开展抽样检测,降低安全风险。结合监督抽检、快速检测等手段,加强对校园食堂及其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抽样检测,有效降低食品安全风险。五是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以及对存在问题拒不整改或相关人员存在主观故意的学校食堂,一律依法予以从重处罚。
六安市局:部署2016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对食堂是否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管理制度是否落实,人员健康管理是否到位,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清洗消毒、食品留样是否符合规定等内容进行自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严防食物中毒发生。同时,要以中小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特别是开展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为重点,强化监督检查。要加强对学校食堂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强对学校食堂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监管,加强对学校食堂基础设施的指导和管理。重点检查各类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餐饮服务许可、从业人员管理、环境卫生、加工操作、原料贮存、索证索票、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用水卫生、应急处置等情况。对学校食堂存在的问题,要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予以处理,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对达不到供餐要求或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食堂,坚决予以关闭。
亳州市局:通过强化四项措施,积极部署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一是抓重点,指导学校全面开展风险自查。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加强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安排部署检查工作;以就餐人数较多的中小学食堂、幼儿园食堂、农村基础薄弱学校食堂为重点,督促学校对各种食品加工设施、留样设施、消毒保洁设施等运转情况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严执法,扎实推进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加强对学校食堂关键环节的控制和监管,切实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增强风险管理意识。对存在严重问题的食堂,可依法采取约谈负责人、社会公示等措施,更好的规范操作行为,防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三是稳提升,继续推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动态管理。将专项检查工作与量化分级动态管理工作相结合,扎实推进学校食堂量化分级动态管理;同时把学校食堂列为重点抽验场所,加大对其经营食品的抽检工作力度,增强监督抽检工作的靶向性。四是重督查,及时验收专项检查成果。联合市教育局成立督导检查组,在专项检查活动期间将对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情况进行督查,落实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