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黑老大”今日“阶下囚”

23.12.2015  19:14

  12月2日上午9时许,通向铜陵县法院大门的道路被围观群众围得水泄不通。当天,轰动一时的夏某某涉黑案在这里开庭审理。随着审判长宣布将夏某某等45名被告人带入法庭,这些昔日里只会用拳头和砍刀说话的“黑老大”们身上已经看不出一点威风了。

  在铜陵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里,记者看到,与这个黑社会性质组织有关的案件卷宗就多达37册,涉案人员均被公诉机关以多项罪名起诉,其中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聚众斗殴、非法拘禁、开设赌场、包庇等数项罪名。

  这个涉黑团伙是如何进入警方视线的?这还要从发生在2014年7月21日的一起案件说起。当天,位于铜陵县天门镇董店地区发生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数十人携带砍刀、长矛冲进街道上一当地农户开设的棋牌室内,对棋牌室进行打砸,将其中一名朱姓人员砍伤并强行带离现场。此事一出,人人自危。

  主办民警告诉记者,在随后的调查走访中,当地群众反映有一批六安寿县籍的犯罪嫌疑人长期“盘踞”在天门地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民警深入调查后也认为这起案件很可能与这伙人有关。正当民警进一步展开案件侦查时,一个叫做葛某某的天门籍人员主动带了两名男子姚某和阮某来到天门派出所投案自首。不过在这三人向警方的供述中,虽然葛某某完整地描述了事发当天他所实施的犯罪行为,然而阮某、姚某却对犯罪事实支支吾吾、讲不清楚,这也引起了办案民警的怀疑。经过深入细致的审讯,姚某、阮某果然如警方所料有所隐瞒,原来他们是受命一个叫“喜哥”的人,顶罪作伪证。而这个“喜哥”的真实身份正是警方前期在天门地区走访调查出的六安寿县籍一帮人员的主要负责人夏某某。

  民警了解到,这个夏某某在铜陵长期开设赌场,攫取了大量非法经济利益,并豢养了大批所谓的“小弟”,从事一系列的违法犯罪活动。“7·21”寻衅滋事案的起因就是由于朱某负责的棋牌室影响了夏某某开设的赌场生意。

  在侦办“7·21”寻衅滋事案件过程中,警方调查出,主要嫌疑人夏某某在2009年曾因开设赌场被铜陵狮子山区法院判处过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他仍不思悔改,继续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并和自己的两个亲弟弟以及铜陵的陈某肖某等人组建了一个团伙,同时在社会上招募了一批闲散人员为其“效力”,将这个团伙发展壮大。民警告诉记者,该组织是一个金字塔形的结构,下层人员必须要服从上层人员的指示和要求,组织内部也有严厉的奖惩制度,如果下层人员不听从上层人员的话,或者下层人员违反上层人员的意愿,就会遭受打骂,或是经济方面的处罚,但如果下层人员得到上层人员的赏识,其在组织内部的地位也会相应提高,经济上也会有相应的补贴。

  记者了解到,这个团伙在铜陵、县农村比较隐蔽的地方租用民宅开设赌场,从中抽成,并在场内安排人员对参赌人员放高利贷。他们还安排专门的人员对欠下高利贷的人员进行逼债,采取殴打威胁的方式迫使他们变卖家产来偿还,导致这些欠债人员家破人亡、妻离子散,常年逃债在外,甚至还有人因为缺钱再去从事一些违法犯罪活动。与此同时,为了牟取赌场利益的最大化,以夏某某为首的组织成员一方面组织骨干成员对其他的赌场进行打砸冲击,另一方面匿名报警,借助公安的力量对其他赌场进行查处,促使参赌人员只能到其开设的赌场赌博。

  经过近一年的细致工作,警方最终将这个涉黑团伙整个组织架构和犯罪脉络梳理清晰,于2015年6月22日将此案成功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并在12月2日进行了法院一审判决。记者了解到,这起案件不仅是铜陵县建县以来首个涉黑案件,更是铜陵建市以来规模最大的一起涉黑案件。此案的成功侦破极大地打击、震慑了犯罪分子,市民安全感大大增强。(铜陵新闻网—铜陵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