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中小学从2018年2月3日放寒假

05.12.2017  12:10

据合肥在线-合肥都市网讯 12 月 4 日,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合肥市 2018 年中小学幼儿园寒假安排出炉,本学期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从 2018 年 2 月 3 日开始,普通高中高三年级寒假时间从 2018 年 2 月 8 日开始。春季学期于 2018 年 2 月 26 日(农历正月十一)正式上课。

鉴于本学期时间较长,各县 ( 市 ) 区教育主管部门和各学校要统筹课程安排,做好本学期和下学期教学工作衔接,做好假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积极开展对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及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送温暖"活动。

市教育局要求,在放假前对校园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严格假期值班制度,坚持领导在岗带班,保持 24 小时信息通畅,及时报告和应对突发事件。放假期间有学生不离校的学校要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科学安排学生生活和活动,严防雨雪天气引发安全事故,确保在校学生安全。

为落实"增效减负提质",学校不得违规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严格控制寒假作业数量和难度,确保学生有足够的休息时间。假期学科书面作业要适量精炼,提倡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布置形式多样的综合实践活动等拓展性作业,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不得要求家长对寒假作业进行检查并签字,不得将学生的寒假作业变成"家长寒假作业"。

学校还要在学生集中离校、返校前后,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通过安全教育课、消防安全演练、家长会、发放安全知识手册、致学生家长书信等途径,宣讲安全知识,加强交通、外出、旅游、上网、卫生等方面安全和防范常识的教育,切实提高学生安全意识,避免意外伤害。加强学生春节期间的防火防电安全教育,确保人身安全。

需要注意的是,各县(市)区和学校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假期要求或组织学生集体到校上课、补课或统一组织自习,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组织学生参加各类辅导培训班,不得在假期联合或将校舍租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开办补习班、培训班。禁止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家教,坚决杜绝违规办学行为。

原标题:全市中小学从2018年2月3日放寒假 责任编辑:陶娜 文章关键词: 放寒假 合肥中小学 春季学期 您可能感兴趣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