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供销合作社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安徽省供销社“新网工程”示范网点的通知
为扎实推进“新网工程”“642”提升行动,提高“新网工程”建设质量水平,充分发挥示范网点引领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安徽省供销社“新网工程”示范网点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及所申报的示范网点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主体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农资、日用消费品、农产品、再生资源、烟花爆竹、农村金融等供销社系统企业,且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管理规范;主要经营指标持续增长,经济和社会效益良好。
2、申报网点为“新网工程”六大网络及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电子商务等经营服务网点且规模较大,有较强的区域示范带动力;为农服务、助农增收、促进就业、食品安全、提升形象等方面明显。
3、申报企业和网点都必须规范使用供销社统一标识。
二、申报材料
1、《2014年度安徽省供销社“新网工程”示范网点申请书》(见附件)。
2、申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股权证明(工商注册信息查询单原件);近年来“新网工程”建设总结(包括申报网点概况、项目建设、标准化建设、经营管理、经营服务和经营业绩,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为农服务等基本情况);相关财务、统计报表等。
3、申报网点内外全景、服务项目和承诺、规章制度、荣誉奖状等彩色照片。
4、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名额和时间
原则上,含1-2个县(区)的市推荐1个,含2个以上县(区)的市推荐2-3个;省社投资企业各1个。申报材料经所在地供销社签章同意,报所属市供销社审核签章同意后,形成正式文件,于2015年3月8日前以特快专递方式分别报送省供销社。省社投资企业直接上报省供销社。
附件:2014年安徽省供销社 “新网工程”示范网点申请书
安徽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5年2月17日附件下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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