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第十三届文明单位评选启动 12月30日前为自愿申报阶段

12.11.2014  12:12

  记者昨日从市文明办获悉,从本月开始,市文明委将开展第十三届文明单位和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乡镇、文明村评选命名活动。

  据了解,本次推荐范围包括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其基层单位,实行独立核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种所有制形式的企业、事业单位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在合肥市的省部属和外地驻肥企业、事业单位;已获得县区级文明单位称号且符合市级文明单位标准,在当地和本系统创建工作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单位,可由属地文明办推荐、申报合肥市第十三届文明单位;文明创建工作特别突出,在本地区、本系统产生较大影响的单位,可破格推荐申报;凡是创建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乡镇、文明村工作成绩突出且符合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标准并在全市文明创建工作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街道、社区、乡镇、村可由属地文明办推荐、申报合肥市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乡镇和文明村。在评选过程中,凡是有违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行为以及在纪检监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信访等方面存在问题并有不良影响的,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具体评选程序为,2014年11月30日前是自测自评阶段,12月30日前为自愿申报阶段。2015年2月,市文明办将采取明查暗访相结合、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验收工作。2015年第一季度,市文明委将对合肥市第十三届文明单位及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乡镇、文明村进行命名表彰。(合肥在线——合肥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