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文化厅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 德国培训班组团的通知
各市、省直管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厅直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省文化遗产保护队伍建设,加快“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高层次人才培养,经研究并报经省外办、国家外专局批准,我厅组织部分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骨干人员赴境外进行专业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拟定于2015年10月,境外培训15天。
二、培训地点
德国杜塞尔多夫市。
三、参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1.各市、厅直相关单位从事文物博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编在岗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文化遗产分布较集中地市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
2.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工作业绩突出。
3.名额分配:各市1至2名,省直3名。培训班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不超过培训总人数的20%,人员经省文化厅会同有关部门审核、遴选。
四、培训经费
国家外专局资助境外培训费、境外伙食费,其余部分由派员单位承担。按照多退少补的原则,各派员单位预付人民币2.6万元,并于7月31日前汇入如下指定账户。
单位全称:北京德汇达信文化交流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兴业银行北京光华路支行
银行账号:3213 1010 0100 1547 41
汇款地址:北京朝阳区东三环中路25号 邮编100025
汇款单分别传真至0551-63608347,010-65531359。
五、有关要求
请各单位抓紧确定参训人员,组织人员认真填写如下表格并准备相关材料,于7月31日前报我厅人事处。所有表格一律用A4纸打印。报送材料包括:
1.《出国(境)培训人员报名表》(附件2),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派员单位盖章;
2.《出国(境)培训人员审批表》(附件3),原件一式两份(单位负责人需填写综合审查意见并签字,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3.符合省外办规定的同意函原件(厅直单位人员提供单位派员同意函,地市人员请到市外办办理,同意函应是带有编号的正式函件,包括同意参团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单位、职务、出访国家、停留天数、出访费用来源、公示情况等内容);
4.《因公临时出国人员备案表》(附件4)原件一式一份(完整填写,不可留空,不可手填, 盖党委或党组 章 ,打印);
5.身份证复印件两张(正反两面需横向并排复印在一张纸上);
6.符合出国规定的照片4张(小二寸白底彩照,3.5×4.5cm);
7.无因公护照人员需提供数字照片回执1张(需本人在指定框内签字,不触框),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属地市外办采集指纹和签名信息。
联系人:人事处 刘双葆
联系电话:0551-63608347
地址:合肥市屯溪路435号安徽省文化厅人事处
表格下载:文化厅网站、文化系统人事群。
附件 :
安徽省文化厅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