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工商局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

27.04.2016  12:08

  针对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交通、殡葬等行业的强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商品、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从四月中旬起至10月底,黄山市工商局将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专项执法行动。

  当前公用企业经营中突出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有:

  一、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企业

  1.强制或变相强制申请办理水、电、气入户的经营者或消费者购买其提供的入户设备和材料,对用户自行提供的合格设备和材料,不提供或拖延提供水、电、气服务等;

  2.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接受其指定经营者提供的服务,打包收取服务费、安装费。强制用户接受本应由公用企业提供的水表委托检定服务、指定施工单位设计、安装工程等服务;

  3.强制或变相强制向用户收取最低用水(电、气)费用、强行向收取用户“用水(电、气)押金”“保证金”或者强行指定、收取“预付水(电、气)费”的最低限额;

  4.强制或变相强制用户购买财产损失险、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或其他不必要的商品;

  5.水电气企业及其下属单位或被指定的经营者对新建住宅楼住户强制收取入户费(电力管网建设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电卡、提供用电服务。向用户强制收取气瓶检测费、气瓶清洁费,否则不予供气等滥收费用行为。

  二、公共交通企业

  1.用户初次申领公交IC卡时,公交公司收取或变相收取明显高于成本价的工本费或押金;

  2.强制或变相强制乘客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3.在办理公交IC卡时,强制或变相强制乘客接受其指定的经营者提供的延伸服务或滥收费用。

  三、殡葬行业企业

  1.强制死者家属购买其销售的骨灰盒、祭奠用品,否则不予提供殡葬服务或保存骨灰等延伸服务;

  2.在殡葬费用中直接计入骨灰盒、祭奠用品等的费用,滥收死者家属费用;

  3.强制或变相强制死者家属接受其他收费祭奠服务。

  目前,黄山市工商局已在门户网站上发出了《工商总局关于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的公告》,欢迎广大群众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同时也要求各公用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自觉纠正违法行为。对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并切实采取整改行动的,可以从轻处罚。对被查处过的企业,工商部门发现其仍存在违法行为的,将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从重处罚,依法查处一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实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标,促进公用企业健康发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