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出台教育系统年度效能考评实施细则
26.08.2015 09:40
本文来源: 教育厅
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学校管理,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金寨县出台《教育系统2015年效能考评实施细则》。
本次考评主要针对教育局管理的各直属学校展开,其它学校(含小学、教学点、幼儿园)由各直属学校参照本细则组织考评。《细则》明确了考评内容:工作目标任务考评,领导、股室评价,社会评议。其中,将工作目标任务考评分为彰显教育理念、规范办学行为、精细学校管理、提升办学内涵等四大项共36小项考核内容,对各项考评内容和考评形式的权重赋分作了细化,采取平时效能督查和年终综合考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平时效能督查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人员在季度末或下季度初逐校实地查验、对账销号并通报督查结果,年终综合考评由考评组按照《考核表》内容逐校进行实地考评。
考评依据综合得分顺序,确定得分前20%的为“优秀”等次,后5%的为“不合格”等次。被评为“优秀”的给予物质奖励,连续两年为“不合格”的县教育局管理的学校,对其领导班子正职予以调整,副职两年内不提拔、不重用。
日前,县教育局已根据出台的《细则》,组织学校对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进行细化、量化,督促形成《学校工作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台账》,并审核备案。(胡庆菊 特约通讯员:傅婷)
本文来源: 教育厅
26.08.2015 09: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