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2015年教育管理干部和中小学校长培训的通知

04.05.2015  15:57
?

皖教秘师〔2015〕23号?

??

各市、省直管县教育局,有关培训承办院校?:

?

根据《教育部全国教育系统干部培训规划(2013-2017年)》(教党〔2013〕7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2013〕67号)和《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安徽省教育厅2015年工作要点》(皖教工委〔2015〕8号),现就组织实施2015年教育管理干部和中小学校长省级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项目设置

(一)教育管理干部专项培训

1.政府分管领导研修项目——基于招生考试评价改革背景下深化学校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管理改革

(1)培训对象:市、县(区、市)政府分管教育工作领导;

(2)培训人数:124人;

(3)培训时间:集中面授3天;

(4)培训院校:委托安徽师范大学承办。

2.教育局长及基教科长研修项目——基于招生考试评价改革背景下深化学校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管理改革

(1)培训对象:市、县(区、市)教育局长及基教科长

(2)培训人数:248人;

(3)培训时间:集中面授3天;

(4)培训院校:委托安徽师范大学承办。

3.省示范高中校长研修项目——基于招生考试评价改革背景下深化学校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管理改革

(1)培训对象:省示范高中校长;

(2)培训人数:193人;

(3)培训时间:集中面授5天;

(4)培训院校:委托安徽师范大学承办。

(二)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

1.第十三期高(完)中骨干校长高级研修培训班

(1)培训对象:各地参加过高(完)中(含民办高中)校长提高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正、副校长;

(2)培训人数:60人 ;

(3)培训时间:40天;

(4)培训院校:委托安徽师范大学承办。

2.第二十二期高(完)中校长提高培训班

(1)培训对象:各地参加过高(完)中(含民办高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正、副校长;

(2)培训人数:80人;

(3)培训时间:40天;

(4)培训院校:委托安徽师范大学承办。

3.第四十五、四十六期高(完)中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

(1)培训对象:各地高(完)中(含民办高中)新任且没有参加任职资格培训的正、副校长;

(2)计划人数:140人;

(3)培训时间:40天;

(4)培训院校:委托合肥师范学院承办。

4.第十九期中等职业学校校长任职资格培训班   

(1)培训对象:各地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新任且没有参加任职资格培训的正、副校长;

(2)培训人数:40人;

(3)培训时间:40天;

(4)培训院校:委托合肥师范学院承办。

5.第十五、十六期乡镇中心校骨干校长提高培训班

(1)培训对象:各地参加过中小学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乡镇中心校正、副校长;

(2)培训人数:135人;

(3)培训时间:40天;

(4)培训院校:委托阜阳师范学院承办。

6.第六期幼儿园骨干园长提高培训班

(1)培训对象:各地参加过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的正、副园长;

(2)培训人数:80人;

(3)培训时间:40天;

(4)培训院校:委托安徽师范大学承办。

7.第二期皖北及大别山区农村义务教育骨干校长远程培训班

(1)培训对象:皖北及大别山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的正、副校长;

(2)培训人数:小学校长300人、初中校长200人;

(3)培训时间:网络研修40学时,岗位研修3个月;

(4)培训院校:委托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承办。

(三)培训者培训项目——第三期教育管理干部培训者高级研修班

(1)培训对象:市、县(区、市)中小学校长培训机构管理者及骨干教师;

(2)培训人数:50 人;

(3)培训时间:40天;

(4)培训院校:委托安徽师范大学承办。

二、培训内容与任务

(一)做好统筹规划,抓实项目派训

项目一:各地要坚持校园长队伍建设事权在地方的原则,统筹做好辖区内其他普通高中学校校长专项培训工作,年度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报省教育厅师资处、基教处备案。要按照培训对象条件要求,落实调训工作。

项目二、三:各地要高度重视校园长培训工作,将本年度省级培训项目纳入本地区校长培训年度计划。加强培训实践基地建设,积极协助培训院校做好需求调研、方案制订和培训管理,配合落实实践培训环节,统筹处理好“全员培训与重点培训”、 “培训与研究”、“培训与使用”关系。要按照培训需求和分配名额落实参训学员。请各地于5月22日前将《参训学员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报送至省教育厅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指导中心。

(二)优化培训模式,提升培训质效

1.落实按需施训。项目二、三,各培训承办院校要加强培训需求调研,将服务大局、按需施训贯穿于项目设计、组织实施、服务支持和质量评估的全过程,落实训前摸清需求、训中跟进需求、训后问效需求。积极推行校园长自主选学机制,以满足校长专业发展的个性化需求,为校长提供多样化的培训资源。

2.优化培训内容

项目一:各培训承办院校要基于招生考试评价改革背景下深化学校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管理改革,重点学习和研究基础教育改革的基本形势与任务、高中学业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课程改革、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特征、条件与实施策略、绿色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实践、中小学质量综合评价、新高考中考改革与研究工作等。

项目二、三:各培训承办院校要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师德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智慧校园与智慧教育作为校园长培训必修课程;要将基于招生考试评价改革背景下深化学校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管理改革列入中小学校长培训内容,安徽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解析列入幼儿园园长培训内容,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等政策解析列入中职校长培训内容。坚持实践导向、问题为本,以案例为载体,进一步优化课程设计和内容,其中实践性课程原则上不少于50%。

3.创新培训方式。项目二、三,各培训承办院校要积极探索并实施混合式培训模式,采取专家讲授、案例教学、学校诊断、影子学习和行动研究等方式,把校长培训工作创新发展和校长专业发展结合起来,把专家引领的“出题目”和训后改进的“做题目”结合起来,增强培训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确保校园长培训质量。

4.建设培训团队。项目一培训团队建设,由省教育厅基教处负责组建,各培训承办院校协助做好落实工作。项目二、三培训团队建设,各培训承办院校要实行培训项目首席专家负责制度,主持培训课程设计、资源开发和培训教学等。要从全国范围内遴选教育科学素养高、熟悉教育改革和治理工作实际的高水平专家、一线优秀校长(教育管理者)组成培训团队,其中一线优秀校园长(教育管理者)原则上不少于50%,省域外专家原则上不少于30%。

5.强化跟踪指导。项目二、三,各培训承办院校要坚持训研用相结合,以校本改进行动计划为载体,以创新优化中小学教育治理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着力点,通过网络交流、定期互访和课题研究等方式,加强对参训校长进行有效跟踪指导,促成培训成果向改进工作的及时转化。

三、培训组织与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服务支持。省教育厅师资处统筹组织和管理项目实施工作,省教育厅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指导中心负责项目实施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工作。各地教育部门分管领导、各培训承办院校分管领导对本地和本校培训项目工作负总责,统筹项目实施与服务支持。各地教育部门的干训部门负责人、各培训承办院校师训部门负责人是项目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积极协同承办,精心实施培训,强化过程管理和评价,确保培训质量与实效。

(二)精心实施培训,强化检查评估。项目一的组织实施,各培训承办院校要培训内容与任务要求,拟定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报省教育厅师资处、基教处审定后组织实施。项目二、三的组织实施,各培训承办院校要结合年度干训投标公告和培训内容与任务要求,进一步优化培训实施方案,于5月22日前报省教育厅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指导中心备案。各类培训班次(期次)在正式开班前10个工作日,发放开班通知,明确培训要求,并报送省教育厅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指导中心备案。

加强培训质量监控,省教育厅将在项目实施期间组织专项抽查,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控。项目培训结束后,组织开展绩效考核,省教育厅将委托专门评估机构,抽评训后实效,适时公布评估结果,并作下一年度项目招投标与评审主要依据。

(三)严格经费管理,强化厉行节约。培训经费由省教育厅已统一拨付,项目一免收培训费、书籍资料费和集中培训住宿费等,项目二、三免收培训费等。各培训承办院校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规定”,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班,严格按照省财政厅会议培训活动经费管理有关规定使用培训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不得安排与培训无关的参观考察等活动。学员在集中培训期间的往返差旅费(项目二、三学员住宿费等),按省财政厅有关规定,回工作单位报销。

(四)做好培训准备,强化学有实效。各位参训教育管理干部和校园长要结合本地教育改革、教育治理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学校办学实际,认真制定个人研修计划,并做好岗位工作安排和入学准备工作。参训校园长在培训学习期间(参加远程培训除外),不再承担所在单位安排的教学科研、会议、出国访问、考察及其他工作任务;应自觉遵守学习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听取专题报告,积极参加研讨和交流,高质量的完成省教育厅和培训承办院校布置的各项研修任务。学员派训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人选,因特殊情况换人,需在培训开班前一周报由当地教育部门批准并报省教育厅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指导中心备案。

本通知及附件发布在省教育厅教育管理干部培训指导中心网站(http://www.hftc.edu.cn/jygx/),请下载相关表格并请按照要求填报。联系人:胡健;联系电话:0551-62836149;传真:0551-6282110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安徽省2015年教育管理干部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名额分配表

    2.安徽省2015年教育管理干部和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班次安排表

    3.安徽省2015年教育管理干部和中小学校长培训学员报名汇总表

    4.安徽省2015年教育管理干部和中小学校长学员登记表

    5.安徽省2015年教育管理干部和中小学校长培训项目学员入学须知

安徽省教育厅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