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详解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政策

14.04.2015  12:00

  日前,省教育厅发布了今年我省中考、中招方案,其中,“自2015年秋季开学起,各地要取消“三限”政策,普通高中停止招收择校生”,以及将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解到各初中学校。省教育厅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热点问题进行答疑解惑。

  未分配指标按分数录取

  问:省示范高中招生指标80%分解到初中学校,另外20%的招生指标如何保证其公平、公正?

  答:未分配到校的指标,在省级示范高中招生范围内,按学生报考志愿和分数录取;分解到学校的指标,在一所学校的范围内,按照学生报考志愿和成绩录取。所有的招生政策、录取的标准、程序、结果都将公开,以保证普通高中招生的公平、公正。

  “指标到校”不低于80%

  问: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解到初中学校的政策由来和目的是什么?

  答: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指标分解到初中学校,就是大家常说的示范高中“指标到校”。其目的在于引导就近入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省较早开始实行示范高中“指标到校”政策,2013年“指标到校”的比例已达到统招生的70%,从2014年要求各地“指标到校”的比例不低于80%。

  减轻家长经济负担

  问:取消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和扩大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比例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答:普通高中“指标到校”是将统招生指标分两个途径招生,一个是将一定比例的统招生指标放在普通高中所属市、县范围内统一招生。另一个是将一定比例的统招生指标分配到所在市、县的各初中学校。“指标到校”的学生也只需缴纳普通高中学费,经济负担减轻了。能更好发挥这一政策措施对就近入学和均衡发展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