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建筑大学2015年招聘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人事代理聘用)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12名(人事代理聘用),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和学位(2015年应届毕业生,能于2015年7月5日前毕业并获学历和学位证书;境外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须于2015年4月1日前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2、身心健康,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5年4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胜任所聘岗位的专业条件和技能条件。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学科专业 | 岗位 | 人数 |
1 | 交通运输工程 | 教师1 | 1 |
2 | 土木工程(工程造价方向) | 教师2 | 1 |
3 | 声学及相关专业 | 教师3 | 2 |
4 | 土地资源管理 | 教师4 | 1 |
5 | 建筑学或城乡规划学 | 实验技术1 | 1 |
6 | 地图学与地理信息系统、地图制图学与地理信息工程 | 实验技术2 | 1 |
7 | 材料学 | 实验技术3 | 1 |
8 | 设计艺术学 | 实验技术4 | 1 |
9 | 法学、法律硕士 | 实验技术5 | 1 |
10 |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 实验技术6 | 1 |
11 | 车辆工程(工程机械) | 实验技术7 | 1 |
合计 |
| 12 |
三、应聘方式
应聘者将个人简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email protected]。请在邮件主题标明“毕业学校+姓名+岗位”(岗位请选择下列一项:教师1、2、3、4,实验技术1、2、3、4、5、6、7。不按此标明,邮件不予受理)。
四、其他
1、本次招聘的教师及实验技术人员,均采用人事代理方式聘用。人事档案由个人委托安徽省人才服务中心管理。
2、聘用待遇及管理办法,按照《安徽建筑大学人事代理人员招聘及管理暂行办法》(见学校人事处网页)执行。
3、新聘用人员须在2015年7月5日前持硕士毕业证和学位证、报到证(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报到证;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原单位同意调出的函)等材料来我校报到。
4、咨询电话:0551-63828027,张老师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