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房产交易税收优惠政策落地 2月22日起执行

23.02.2016  07:59

  安徽网络广播电视台2月23日讯(记者:徐军)上周,国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通知,宣布从2月22号起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记者昨天(2月22号)从省市地税部门了解到,我省从2月22号起开始执行国家房地产交易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三部委在通知中明确,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安徽省地税局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处处长刘利庆介绍说,在接到国家通知后,我省地税部门立即进行政策宣传和软件测试,目前已经完成全部前期准备工作。刘利庆:“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改进改善性住房需求,降低房地产交易成本,减轻纳税人负担的重要举措。从今天(2月22号)开始执行,我们系统都升级好了,现在就可以了,按照政策办理。 ”

  合肥市地税局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处处长吴启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进一步介绍了合肥市执行房地产税收新政的细节。吴启超:“合同是什么时候签的、备案是什么时间签的、在之前什么时候,我们都不管。就是讲,今天来申报纳税,只要符合规定,今天就按照新政策执行。”

  对于在2月22日之前已经缴纳税款的购房人来说,按照政策规定,无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除非购房人房屋权属登记没有办理完毕,购房人又申请退房的,再重新购买住房可以享受新的契税政策。合肥市地税局耕地占用税和契税管理处处长吴启超:“比如讲对已经缴纳契税的这个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前退房的,退还你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