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定价目录3月起实施

28.02.2018  11:43

              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报道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从今年3月起,我省政府定价项目将进一步集中在城乡公共管网供应的自来水价格、殡葬基本服务及重要延伸服务收费标准、城市居民集中供热价格、城乡基础公共交通服务价格等与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领域,进一步放开竞争性领域的服务价格,由市场调节定价,简政放权激活市场活力。

  2017年1月1日起,按照国家相关安排,我省正式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由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成本、食盐品质、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自主确定,这是我省在物价领域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标志性事件。从目前市场看,食盐价格放开后我省并未出现囤积居奇、价格上涨等现象,反而在商超里,市民能够看到比以往更丰富、更多品种的食盐产品,也可以根据不同档次的价格购买。

  以食盐等以往重要的政府定价产品价格放开为标志,我省近年来不断在物价领域简政放权。而从今年3月1日起,最新修订的《安徽省定价目录》将正式实施。

  记者注意到,在《目录》中,今后我省由政府定价的项目大多限于供排水、电力、天然气、城市供热、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方面,共有13大项、46个具体定价内容,且全部与百姓日常生活的各方面密切相关。

  新旧版对比来看,最新的《目录》中政府定价项目大幅减少,定价范围进一步缩小,放开了车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中小学及幼儿园服务型收费和代收费标准、房产测绘收费标准、食盐价格、普通住宅小区装修装饰垃圾收费标准等定价项目,实行市场调节管理;取消了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收费标准等;推出了省内地方国企全资及控股铁路、行李运价率和传统旅客列车软硬座等及高铁列车组列车一二等座票价率、碳排放权有偿分配价格等定价项目。

  此外,还动态调整归并同类项目,例如将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公办高等教育学费等动态调整纳入目录管理,将城市自来水、城市公共汽车票价等进行了合并。还有就是进一步下放定价权限,授权全省市、县管理事项进一步增加。

  整体来看,修订调整后的《目录》,定价范围已主要限定在与企业生产和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商品和服务价格,定价项目较2015版精减了约1/3;授权市、县政府管理26个,授权比例达57%,超过一半的定价权限已下放地方管理。(记者 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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