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部署开展环保法宣传贯彻工作

21.07.2015  19:54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给部门认真做好新《环保法》宣传贯彻工作。

通知指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推动新《环保法》宣传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家庭,使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履行环保义务,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采取制作专题节目、播放公益广告、印发宣传资料、举办讲座论坛等多种形式,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共同保护良好的环境。

通知要求,各地要切实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专题学习培训,在有关专题培训班或课程设置中增加新《环保法》培训内容,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环境法治意识,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要结合当地实际,及时组织对重点排污企业及其负责人的环保普法培训,督促企业及其负责人严格遵守新《环保法》。各级环保部门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结合环境监管执法的新形势、新要求,对工作人员开展全面系统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环境监察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通知进一步强调,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加大对环境违法企业的查处力度,增强环保法律法规的威慑力。要加强环保、公安等部门与法院、检察机关衔接配合,形成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合力。要及时公开典型违法案件、环保不达标企业情况等环境信息,积极引导公众合理有序参与环境监督工作,共同推动环境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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