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政府出台专门《意见》 招商引资进一步“放权”
据安徽商报消息,中博会和徽商大会今天揭幕,我省招商引资力度再加码。记者5月16日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政府日前专门出台意见,我省将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新的意见注重方向性、针对性、合法性和一致性,为地方招商引资提供政策依据,依法依规给予支持政策,实现政策的协同发力。
重大产业项目有望获资金扶持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招商实践中出现了“老办法不敢用,新办法不会用”的情况。据介绍,这次《意见》制定虽然是简简单单的“10条”,但强化了政策支持,具有鲜明的工作导向,从权限上“放”。就是给地方列一份“正面清单”,明确“哪些可以做”、“哪些政策可以给”。考虑到各地发展程度、产业结构不同,以及每个项目的差异性,政策过于具体反而束缚地方手脚,因此《意见》很少明确某项政策具体优惠到什么程度、给多少奖励,更多是把政策空间让渡给地方,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出台具体政策。《意见》还注重合法性,依法依规给出支持政策。特别是没有为单个企业设定支持政策,没有歧视性条款,没有将政策激励与税收挂钩、与土地挂钩,真正体现了政策的普惠性、公平性,让每个外来投资企业都能享受到政策利好。《意见》明确我省将聚焦优势产业、重点领域。进一步放宽投资领域,凡是法律法规没有命令禁止的投资领域,全部向外来投资开放。各市、县政府及开发区可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制定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深入落实国家、省出台的结构性减税、普遍性降费、财政性奖励等支持政策,通过多种渠道降低企业经营成本,不断增强我省对外来投资的吸引力。对重大产业项目,参考项目落地成本、投资进度、投产情况、生产经营状况和对经济发展贡献度,分别在项目开工、投产和达产后,可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新上企业可获贷款贴息
《意见》明确,我省将对招商引资加大金融支持。具体来说,我省将充分发挥各类政府性产业发展基金引导作用,支持重大招商项目融资。鼓励各地依法合规以股权投资形式参与招商项目,并选择灵活退出机制。鼓励吸引包括外资在内的社会资本在我省发起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并同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市、县政府对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新上企业,可依据有关规定在一定期限内给予一定额度贷款贴息。《意见》还对土地政策作出了“倾斜”,加强土地供给保障。《意见》明确对省重点调度的招商引资项目优先纳入供地计划。对省确定的先进制造业等优先发展产业且集约用地的鼓励类外商投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此外,《意见》还明确,支持各地建立产业招商联盟和招商引资智库,建立公司化、专业化招商机构,鼓励政府购买社会招商服务。对成功引进省外项目的社会组织、中介机构和个人,根据引进项目类型和实际到位资金额,按有关规定由项目受益地(园区)给予相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