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供销社认真组织学习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1.2014  18:56

      2014年8月31日,习近平主席签发第十三号主席令,公布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决定》,该法修正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8月31日通过,自2014年12月1日起施行。根据要求,我社积极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活动,推动全市供销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是认真学习,提高认识。11月18日,滁州市供销社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组成员认真学习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小组成员逐字逐句,认真对照,热烈讨论,深刻理解。大家一致认为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在监管强制手段上有了突破,为依法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惩处安全违法行为,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减少和防止生产安全事故,促进经济发展,提供了法律保证。

      二是加强宣传,狠抓落实。 学习会上,全体人员表示将从岗位做起、学习、宣传和贯彻好安全生产法,当好新安全法的宣传者,同时与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与当前开展的“六打六治”专项行动相结合,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安全生产集中治理行动相结合,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法的热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