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男子骑摩托车不守交规出车祸 痛失女友还获刑

02.04.2015  14:11

婚礼将近,一对恋人憧憬着未来美好的 生活 ,可一场车祸使得一切甜蜜变为乌有,这缘于准新郎的一次违法驾驶行为。

24岁的白某与女友恋爱多时,在双方家长的认可下也开始准备结婚的事宜,当两家人都沉浸在为二位新人筹备婚礼的忙碌与喜悦之中,2014年10月29日下午,被告人白某带女友驾驶摩托车时,右侧超车后未与 公交 车拉开必要安全距离就驶回原车道,致两车相撞,造成后座的女友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被告人白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且未戴安全头盔驾驶摩托车从右侧超车后未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安全距离就驶回原车道,其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行驶时……,摩托车驾驶入……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超车时,……后车应当在确认有充足的安全距离后,从前车的左侧超越,在与被超车辆拉开必要的安全距离后,开启右转向灯,驶回原车道。”之规定。被告人白某的过错行为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经蚌埠市公安机关交管部门依法认定,被告人白某应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近日,蚌山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良好,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系坦白,并与被害人家人达成民事调解协议取得了谅解,遂当庭宣判:被告人白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并表示这次的事件给予了他深刻的教训,因为交通安全意识的淡薄,没有遵守交通规则,不但造成了事故,让自己受到了刑罚,还因此痛失自己心爱的女友,给两家人都带来了无比的痛苦,这场教训实在太惨痛了,会令自己铭记一生。(金煜 蔡生生   记者 雷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