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一父亲指使女儿微信“摇一摇” 假“恋爱”诈骗46万余元

04.11.2016  14:03

微信 “摇一摇”功能在给大家带来交友便利的同时,也被有些心怀不轨的人利用成诈骗工具。淮南潘集就有一父亲指使女儿利用这一功能认识男子后,以“恋爱、订婚”为由,先后让多名男子上当受骗,公诉机关以涉嫌诈骗罪对父女二人提起公诉。11月3日上午,淮南市潘集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12月24日,淮南潘集区平圩镇平圩村农民谢某父、谢某女父女以微信“摇一摇”的方式认识了被害人谢某甲,确定恋爱关系后,谢某父便以订婚为由向男方索要见面礼及项链、戒指等财物7.2万元;用同样方法,于2015年2月骗得被害人柏某某9万元,于2015年骗得被害人方某某6.95万元。2014年,谢某父、谢某女父女二人以“介绍相亲”的方式认识被害人蔡某某,向男方索要见面礼及购买“三金”等财物9.9万元,举办婚礼后,谢某女返回娘家不归,并切断通讯联系;同样手段,2014年,谢某父以订婚为由,向被害人许某某索要见面礼6.6万元及苹果手机一部;2015年5月22日,谢父以订婚为由,向被害人李某某索要见面礼1.6万元及价值1万元左右的项链、戒指等财物,随后,切断联系。

2012年至2015年期间,被告人谢某父、谢某女父女以“微信”“介绍相亲”的方式,先后多次骗取他人财物共计46.35万元。2015年8月17日父女二人被抓。

法庭上,公诉机关提出,被告人谢某父、谢某女的行为应当以诈骗罪共犯追究刑事责任。谢某父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以主犯论处;谢某女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以从犯论处。被告人谢某父、谢某女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法庭没有当庭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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