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司机摁喇叭吓哭路边小孩引纷争 双方大打出手
06.11.2014 15:17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本是乡里乡亲,却因为一句“你摁喇叭吓着小孩了”引起纷争,进而大打出手,一方被打成轻伤,最终闹上公堂。日前,打人者王猛因犯故意伤害罪,被界首市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
去年春节刚过,界首市某镇的崔明和妻子带着小孩去走亲戚。在等公交车的过程中,王猛开着小轿车经过,他无意中摁了几下喇叭,崔明的女儿因此哭声不止。
崔明认为,王猛驾车摁喇叭吓着女儿了,上前理论。王猛下车对着崔明就是一顿殴打。在围观者劝说下,王猛离开了,让崔明没有想到的是,没过多久,王猛又驾车带着儿子、女儿等人返回事发地点,再次带头对崔明拳打脚踢。
看着老公被打,崔明的妻子赶紧打电话叫来亲朋。而同时,派出所民警也在接警后赶到,崔明的亲朋追赶王猛父子没有追上,在制止无效后,警方动用催泪瓦斯等将满脸是血的崔明和其情绪激动的亲朋制服。
事情发生后,崔明感到委屈,6天后,崔明申请了伤情鉴定。经鉴定,崔明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感觉事情闹大的王猛也害怕了。在事发20天后,他主动到事发地派出所投案。今年7月份,王猛又赔偿崔明各项损失共60000元,取得了谅解。
本来双方都是同一个镇的人,双方亲朋中还有彼此认识的,因为各自的不冷静引发了一连串的反应,使一场原本可以避免的纠纷继续升级。
界首市检察院以王猛犯故意伤害罪依法向界首市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猛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王猛犯罪后自动投案、当庭自愿认罪,且就民事赔偿与被害人达成协议并已全部履行,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减少了社会危害性,对其可以从轻处罚。界首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王猛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颍州晚报)
本文来源: 中安在线
06.11.2014 15:17
【70年安徽礼赞】聚力促发展 依法筑和谐
国家要走向现代化,必须走向法治化。中安在线
省红十字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征求意见邮箱
根据我会“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红十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