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三项措施狠抓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28.02.2017  17:08

  2017年2月23日,亳州市委常委会集体听取市环保局局长王洪杰同志对省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亳州反馈情况汇报,分析存在问题和不足,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

  一是制定整改方案。针对督察反馈意见中涉及的问题和问题线索清单再梳理,要求在30日内制定整改方案,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并报送省政府。二是逐项督查销号。针对督察期间群众投诉、下沉发现和督察反馈问题,一并加强调度,督促相关问题的整改落实,6个月内要报整改情况,对整改责任清单确定的任务进行逐项督查,确定标准,逐项销号,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严格考核问责。把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市政府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完不成整改任务的,启动问责程序,确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