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关于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皖政办〔2016〕3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关于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奋力在中部崛起中闯出新路的意见》(皖发〔2016〕22号)精神,加快全省现代农业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大力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农业现代化推进工程为主引擎,以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为总抓手,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为核心,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着力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努力在现代农业建设上闯出新路,推动传统农业大省向现代农业强省跨越。
到202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4670万亩,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0%以上,粮食产能达到720亿斤以上;力争培育家庭农场10万家、农民合作社8万个,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到3000个,主营业务收入超过20亿元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达到50家以上;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高于经济增长和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
二、重点任务
(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调整优化农业结构。
1. 调整优化农业区域结构。依据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农业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准,因地制宜发展适应性农业。淮北平原地区围绕打造“大粮仓”,稳定小麦生产,粮经饲兼顾,积极发展畜禽养殖、蔬菜、水果和中药材种植。江淮丘陵地区围绕打造合肥都市现代农业先行区,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稳定发展水稻、油菜,积极发展蔬菜、经济林果生产和畜禽养殖。沿江平原地区围绕打造优质水稻和水产品基地,调减小麦面积,稳定发展水稻、油菜、棉花生产,积极发展蔬菜生产和畜禽、水产养殖。皖南山区和皖西大别山区围绕打造山区特色生态农业样板区,大力发展茶叶、水果、中药材等特色农业。稳定油茶生产,扩大山核桃、香榧、油用牡丹等林特产品生产,积极推进现代林业示范区建设,到2020年创建省级现代林业示范区50个。(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省林业厅等按职能分别负责)
2. 调整优化农业生产结构。树立大农业、大食物观念,扩大市场紧缺、潜在需求大的农产品生产。以粮食生产大县为重点,稳定小麦和水稻生产,大力发展专用品牌粮食。实施亩收千斤粮、亩增千元钱“双千工程”。推广“粮食作物+经济作物”高效集约耕作模式。出台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意见。大力发展设施农业。依法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稳定生猪、家禽生产,加快发展以肉牛、肉羊、奶牛为重点的草食畜牧业。深入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现就近就地生态消纳。推广稻鸭共育、稻鱼共生等种养模式,积极开展健康养殖示范场、示范县创建活动。启动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等按职能分别负责)
3. 调整优化农业产品结构。实施“绿色皖农”品牌培育计划。开展主食加工和农产品加工质量品牌提升行动。开展农业标准化示范创建,加快建设一批专业化、规模化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实施农产品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完善乡镇和社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实现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全覆盖。大力发展农业“三品一标”,落实财政补助政策。力争到2020年,全省新增农业类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安徽名牌产品300个以上,“三品一标”产品总量达到6400个。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农产品食品安全监管机构,推动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城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活动。以品牌农产品为重点,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产业链追溯体系,实施农产品“身份证”计划,建立健全“黑名单”制度。推进农产品气候品质评价工作。(省农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粮食局、省气象局等按职能分别负责)
(二)以科技和农田水利为支撑,走内涵式现代农业发展道路。
4.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应用。依托省级农业政产学研推协作联盟,强化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各类农业科技资源,加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和基地建设,实施生物育种、农机装备、农产品精深加工、智能农业、生态环保等重大专项。深入实施现代种业提升工程,到2020年培育省级以上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20家。加强合肥现代种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出台加强基层农业公益性综合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健全适应现代农业发展要求的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对基层农技推广公益性与经营性服务机构提供精准支持,推进基层公益性农技推广体系与经营性服务体系融合试点,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开展农技服务。建立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强化农田水利建设管理、科技推广等公益性服务。深入推进科技进村入户工程,扎实开展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创业行动、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和畜牧科技进万家活动。(省农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水利厅等按职能分别负责)
5. 加快农业机械化和信息化进程。实施农业机械化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小麦、水稻、玉米等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收储全程机械化,开展农机化示范县创建和茶叶生产全程机械化、山区特色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示范活动。研究制定推进农机农艺农信融合发展意见。完善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向粮食主产县、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推动芜湖现代农业机械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出台并落实“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物联网技术应用试点,加快推进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等领域物联网示范应用。开展农业物联网示范县和示范基地评选,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启动省级农业大数据中心建设。积极推进全省粮食仓储设施智能化提升和“智慧皖粮”行业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智慧气象和农业遥感技术应用。(省农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粮食局、省气象局等按职能分别负责)
6. 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研究制定推进高标准农田投资、建设和管护指导意见。整合建设资金,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将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优先在粮食主产区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开展生态高标准农田建设试点。加强指导与监管,鼓励支持村集体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自主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到2020年,全省耕地基础地力提高0.5个等级以上,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0.2个百分点。(省国土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水利厅等按职能分别负责)
7. 推进水利建设。开工建设引江济淮、江巷水库工程,实施进一步治淮和长江干支流治理,加快下浒山、月潭水库工程建设。积极推进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继续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加快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大中型灌溉排水泵站更新改造。深入实施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5588”行动计划,到2020年,全省农田有效灌溉面积提高到8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35。(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能分别负责)
(三)以增加农民收入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不断拓展农业多功能性。
8. 推进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创建。落实农业部、省政府《共同推进安徽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合作备忘录》。深入实施绿色增效、品牌建设、科技推广、主体培育、改革创新“五大示范行动”。扎实开展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示范市、示范县(市、区)、示范区、示范主体创建,到2017年建设示范市5个、示范县(市、区)30个、示范区100个、示范主体1500个。围绕主导产业,分类召开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建设现场会,以市场为导向,通过品牌引领、循环利用和三产融合,探索构建产品生态圈、企业生态圈和区域产业生态圈三位一体的发展模式。深入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大力推进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实施种养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区域示范工程,开展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试点。创建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省农委、省环保厅等按职能分别负责)
9. 加快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研究出台促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施意见,鼓励各地出台支持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扶持政策。支持粮食主产区发展粮食深加工,开展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试点。深入实施“主食厨房”和“放心粮油”工程。加强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和产业集群专业镇建设,创建安全食品产业示范基地。支持鼓励龙头企业创新发展订单农业,建设稳定的原料生产基地,为农户提供信贷担保和技术培训,资助订单农户参加农业保险。(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粮食局等按职能分别负责)
10. 创新农业营销服务。编制实施全省农产品市场发展规划,在优势农产品产业带和集中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产地市场。到2020年,力争建设2个以上全国性、10个以上区域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做大做强合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探索建立专用小宗粮食交易平台。开展跨区域农产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鼓励特色农产品产区实施预冷工程。开展鲜活农产品进城和农资下乡试点。鼓励开展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建设,支持农产品营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办好在合肥、上海等地举办的农交会,提高我省农产品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开展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行动。推进农村商品服务体系试点县和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实施“快递下乡”工程。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示范行动,创建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和示范县,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有效对接。(省商务厅、省农委、省粮食局、省邮政管理局、省气象局等按职能分别负责)
11. 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拓展农业多功能性,使休闲农业成为农民增收的新亮点、城市居民旅游度假的新去处、传承农耕文明的新载体。充分挖掘农业的生态、文化价值,制定休闲农业发展的相关意见。深入开展休闲农业绿色体验模式攻关,大力发展观光型、体验型、养生型等休闲农业业态,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提升工程,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着力改善休闲旅游重点村基础服务设施。将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依托森林资源,发展林业生态服务业,创建一批“森林旅游人家”。启动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到2020年,全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年接待4亿人次,年营业收入3500亿元。(省农委、省发展改革委、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省旅游局、省气象局等按职能分别负责)
(四)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为主线,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
12. 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扎实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攻坚年活动,确保2016年底全省基本完成试点任务。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粮食生产能力不削弱、农民利益不受损“四条底线”,完善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办法。强化土地确权成果后续利用,开展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支持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数据库建设为重点的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建立确权登记颁证后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和确权常态化机制,引导农户自愿互换承包地块实现连片耕种。(省农委、省国土资源厅、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按职能分别负责)
13. 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深入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2016年全省再完成80个村的改革任务。抓好天长市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农民对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将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农村形成的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户并优先量化给建档立卡贫困户,让集体组织成员长期分享资产收益。选择部分村分类开展“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试点。开展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实施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百村示范、千村脱困”行动计划,2016年创建100个示范村、消除1000个“空壳村”。加快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建设,实行财政以奖代补,到2020年实现市县级全覆盖。(省农委、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旅游局、省扶贫办、人行合肥中心支行等按职能分别负责)
14. 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鼓励通过土地流转、土地托管、土地入股等多种形式,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落实补贴、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用电、项目和人才培养等扶持政策,加快形成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政策体系。开展省级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评选,推进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创建。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民生工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育行动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开展培育农业职业经理人试点,加快构建职业农民队伍。到2020年,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示范联合体分别超过2000个、1000个、500个,培训新型职业农民20万人。实施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撑工程,推进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机制创新试点,扩大政府购买农业公益性服务机制创新试点。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创建,到2017年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10个、示范乡镇100个、示范主体1000个。鼓励支持供销合作社和农垦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全程社会化服务。(省农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地税局、省政府金融办、省物价局、省供销社、省农垦局等按职能分别负责)
15. 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力度,研究出台完善农民收入增长支持政策体系实施意见。大力发展农村普惠金融,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存取款、支付等基本金融服务。鼓励国有和股份制金融机构拓展“三农”业务。加大农业企业直接融资力度,分类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壮大农业板。全面推进农业“三项补贴”改革,重点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加快构建全省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重点为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继续做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融资风险补偿基金试点工作,稳妥开展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试点。加大农业保险支持力度,推广政策性保险附加补充保险和商业保险模式,提高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农业保险标准,使其覆盖物化成本。鼓励各地开展天气指数保险、农作物收入保险、重要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农民信用保证保险和特色农产品保险等试点。探索建立农业补贴、农业担保、涉农信贷、农产品期货和农业保险联动机制,开展玉米价格“保险+期货”试点。(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农委、省政府金融办、安徽保监局、省气象局等按职能分别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方案。农业部门要加强现代农业建设的协调指导服务,发展改革、财政等部门要加强对重大政策、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的扶持,其他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出台落实相关配套政策,加大支持配合力度,合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二)强化农业投入。切实保障现代农业建设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确保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加大对“互联网+”现代农业、休闲农业等新业态和高标准农田、农村产业融合、农产品加工、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农业发展领域重点项目工程的支持力度。创新农业投入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设立基金、贷款贴息等方式,撬动金融资本、工商资本更多投向现代农业建设。
(三)强化项目支撑。按照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的要求,结合《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谋划一批打基础、利当前、管长远的重大农业项目,加强项目储备,做细做实项目库。加大项目整合力度,对现有项目进行梳理、合并,打破部门界限,优化整合,集中使用,精准发力。按照“四督四保”要求,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实行项目资金投向名录制、项目资金安排备案制(审批制)、项目实施绩效评价制和项目资金使用审计制。
(四)强化示范引领。坚持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典型示范,加快创建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农业可持续发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各类试验示范区,带动面上工作整体推进。要及时总结,不断形成可学可用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和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