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扎实推进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工作常态化
近期,滁州市采取广泛宣传、层层培训、以点带面、全面推进等措施,引导宗教活动场所做到财务监管工作“四个到位”,并使该项工作步入常态化。
一是强化培训,认识到位。今年在宗教法规学习月活动中,以举办座谈会、培训会、专题讲座、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宗教法规文件等多种形式,在宗教界广泛开展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宣传和教育培训活动。通过宣传培训,宗教界人士对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的认识由不理解转变为支持,为深入开展此项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是健全机构,领导到位。市、各县市区级宗教部门相继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股)负责人为成员,全市各宗教活动场所均成立财务管理自查自纠暨整改落实工作小组,形成了分级负责、分类指导、层层抓点、稳步推进的组织领导体系,为滁州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保证。
三是完善机制,措施到位。根据省宗教局相关文件要求和《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办法》,滁州市出台和健全了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相关制度,并针对个别场所会计、出纳或兼职财务人员无从业资格证的问题,采取单独聘请专职会计人员、联合聘请专职会计人员和委托财经机构托管代理记账等3种聘任模式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会工作。
四是督查考核,整改到位。把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工作与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相结合,并把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工作列为创建达标和年度宗教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照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管工作考核标准,及时查缺补漏,认真督查指导。通过各项制度的执行落实,全市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达标率达95%以上。逐步达到各宗教活动场所“八个统一”即:各项规范的管理制度统一、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标准统一、财务监督公开栏标准统一、财务账册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记账方法统一、票据凭证统一、财务报表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