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5月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新增试点纳税人36万多户
中安在线讯 记者从3月30日召开的全省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视频动员会上获悉,安徽将从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届时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纳入试点范围。据测算,全省将新增营改增纳税人36万多户,是前期营改增纳税人总户数的2倍多。
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基本内容是实行“双扩”。一是扩大试点行业范围。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4个行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二是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作为全国首批营改增试点省份,安徽自2012年10月1日启动试点工作,积累了丰富的试点经验并释放出改革红利。数据显示,营改增试点以来,全省试点纳税人较试点之初增长了4倍多,达到16.23万户,累计减税157.98亿元,拨付财政扶持资金84.07亿元,试点纳税人减税面达97%,有效地减轻了企业税收负担。特别是试点行业税制成功转换,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营改增试点政策效应逐步放大。
记者从会议上获悉,为确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各级财税部门将规范执行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增值税进项抵扣、税收减免等改革试点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改革措施。
此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全省新增试点纳税人36万多户,情况复杂,任务艰巨。目前,距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仅1个月时间,为确保圆满完成改革试点任务,会议要求各级财税部门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作为今年财税部门的重点工作、全省地方税改革的重要任务来抓,作为落实调转促行动计划,惠民生,降成本,推进结构性减税的重要举措来推进。在前期准备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培训,着力优化纳税人服务,重视税制转换日前后的税收征管衔接,做到宣传培训到位、准备工作到位、税收征管到位。
为最大限度地服务纳税人,会议要求各级财税部门细化部门责任,精细技术支持保障,科学配置办税资源,抓好政策释疑解惑。同时,动态分析试点运行情况,认真听取企业意见,为纳税人提供高效、便利、优良的办税服务。落实转换责任,围绕关键时点,倒排工期,建单销号,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压实分级责任,市县营改增试点联席会议及办公室要一体化联动推进,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全面推进改革的合力,省营改增试点办公室将加强督导,确保5月1日税制顺利转换,改革试点平稳运行。(记者 彭旖旎)
来源: 中安在线 作者: 彭旖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