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推广上海自贸区35项改革经验
4月24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省政府日前印发推广上海自贸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工作方案,正式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上海自贸区35项改革事项,涉及投资、贸易便利化、金融创新、服务业开放和事中事后监管5大领域。
在投资管理领域,我省复制推广的有外商投资广告企业项目备案制、涉税事项网上审批备案、税务登记号码网上自动赋码、网上自主办税、纳税信用管理的网上信用评级、组织机构代码实时赋码、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度创新、取消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企业设立实行“单一窗口”等。
根据工作方案,我省推广7条措施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如,允许融资租赁公司兼营与主营业务有关的商业保理业务、允许设立外商投资资信调查公司、允许设立股份制外资投资性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设立子公司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限制、允许内外资企业从事游戏游艺设备生产和销售等。
在贸易和金融领域,根据上海自贸区的改革经验,我省将通过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等措施推进金融制度创新;通过复制推广检验检疫通关无纸化等,改革贸易监管模式,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近年来,我省行政体制改革不断深化,取得了一定成果。方案提出进一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减少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推进政府权力网上运行,简化程序,缩短流程、完善服务。同时,通过复制推广上海自贸区的社会信用体系、信息共享和综合执法制度等,建立一套由基础性制度、专业监管制度等组成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作用。
此外,我省还将在全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海关监管制度创新和检验检疫制度创新。
据省商务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在35项推广事项中,我省承接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复制推广的29个改革事项将全部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借鉴推广6个改革事项将全部在年底前完成,均早于国务院要求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