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捕退捕在行动】 不卖长江鱼!让“江鲜”招牌成为历史
中安在线、中安新闻客户端讯 日前,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发出告知,倡议消费者不购买长江流域、巢湖水域的野生水产品及加工制品,同时禁止餐饮商家打着“江鲜”“野味”等招牌来吸引顾客。记者在池州市跟随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调查,发现不仅菜场没有江鱼的销售,就连原本打着“江鲜馆”招牌的饭店,也去除了“江鲜”字样,变更了营业执照。
在池州市的翠柏路菜市场的水产品摊位,经营户摆放着各种鱼虾,当记者问其是否还有江鱼时,经营户都纷纷摇手,“现在卖的都是鱼塘养殖的鱼,江鱼不卖了。”一名摊主告诉记者,他做了20多年的水产品生意,以前还能在江边收到一些新鲜的江鱼,现在几乎看不到了。菜场的负责人也介绍说,翠柏路菜场有37家水产品经营户,每家经营户都和菜场签订了承诺书,承诺不捕江鱼,禁售野味和江鱼,也不以此为招牌吸引顾客,树立健康文明饮食新风尚。同时菜场也贴出了相关通知,将禁捕江鱼的政策告知到每个经营户。
池州市位于江边,渔业资源丰富,往年来,“江鱼”一直受到本地居民和外地食客的喜爱。但随着“十年禁渔”的推行,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督促下,当地不少餐馆纷纷撤下了带有“江鲜”字样的门头店招。
在一家名为“凤凰洲大酒店”的饭店门口,记者看到原本的店招为“凤凰洲江鲜馆”,现在“江鲜”的字样已经被店家铲去。
池口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马艳萍告诉记者,市场监管部门对餐馆经营户进行了广泛宣传,告知他们不可以经营江鱼,也不能打带有“江鲜”等字样的招牌。酒店老板告诉记者,自从他知晓了“十年禁渔”的政策后,立刻就修改了店招,还将营业执照也进行了变更。据悉,池口市场监管所辖区有两家带有“江鲜”字样的餐馆,都已经修改完毕。
据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介绍,该局“五管齐下”,打出“组合拳”,护航长江禁捕退捕。
池州市局全面摸清现有经营范围、名称中含有“江鲜”“江鱼”等字样的餐饮单位和水产品销售企业底数,督促市场主体对不合规内容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手续。对新申请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中含有“江鲜”“江鱼”等字样的一律停止办理注册登记,严把市场准入关。同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禁止采购、加工和销售在长江流域禁渔区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并且严管网络交易,加强对电商交易监管,督促电商平台将售卖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列为禁售目录纳入平台禁售商品名录和违禁词库。对监测发现的违法违规销售信息及时采取下架、屏蔽、终止平台服务等措施进行处置。(记者 苏艺 严鹏 王兆)
[ 编辑:李名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