颍上一村民建房挡“风水” 村党支副书记竟开车撞人
村副书记开车撞人
孟某波是颍上县关屯乡古城村人,他目睹了事发全部经过。据其回忆,8月27日早上6点多,颍上县关屯乡古城村党支部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王某来到村民孟某、李某夫妇家。 3人见面后,立即争吵起来。
王某随后离开现场。没几分钟,他驾驶一辆小轿车返回。接下来发生的事,让当场所有的人大吃一惊。 “王某开着车,直接往李某身上撞,李被撞出3米多远。 ”孟某波说。记者从院方了解到,李某身体多处受伤,颅脑损伤,膝关节Ⅱ度损伤。
昨日下午,记者还看到了一份由颍上县公安局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上称:“现查明2014年8月27日6点钟左右,王某与李某因宅基地纠纷发生争执,李某骂王某,王驾驶其大众朗行轿车将李的两只脚,及头部、腰部撞伤”。处罚决定书对王某进行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
矛盾因“风水”而起
“2013年,王购买了另一村民2亩多承包耕地,建了5套楼房对外出售。”孟某说,“这块地与我家的地是相邻的,王建房时,我跟家人都在外地打工。王某在没有告知我的情况下,占用了我的土地2米多。 ”
得知情况后,孟某多次找王某交涉,但都没有结果。无奈之下,孟某在自家土地上也建起了楼房,位于王某开发房屋的南面。 “房子刚开始盖的时候,王某就找我,说我建的楼房阻挡了他在建房子的‘风水’,非得要我拆掉。 ”孟某说,“就这样,我们双方产生了矛盾,并逐渐激化。 ”
接受采访称没这事
昨日下午,记者联系上王某。得知记者来意后,王当即对孟某反映事情全盘否认。 “撞人是违法的事,我怎么可能开车撞人? ”王某说,“李的伤是擦伤的,不是我撞的。”当记者提出,颍上县公安局已经对此事出具了一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时,王某称,当日上午发生矛盾后,他就离开了现场,随后事情他也不知道。随后,记者又联系了关屯乡党委书记王培养,不过,王培养不愿对此事做出任何回应。
两大疑点
为啥否认?
公安部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称:“王某驾驶其大众朗行轿车将李某的两只脚,及头部、腰部撞伤”。王某却表示:“撞人是违法的事,我怎么可能开车撞人? ”
为何沉默?
记者又联系了关屯乡党委书记王培养,不过,王培养不愿对此事做出任何回应。(安徽商报)
0编辑:何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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