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荒女起贪念 上车盗窃司机财物

13.10.2015  17:39

  谢某在车站捡拾塑料瓶时,见进站停放的公交车内没人,就趁机溜到车上实施盗窃。近日,被告人谢某因犯盗窃罪,被杜集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50多岁的谢某为言语残疾人,等级为一级,无固定收入,平日里以种地和捡拾破烂为生。2015年5月6日16时许,谢某在客运站捡塑料瓶时,看到一辆公交车开进站,驾驶员下车到调度室签点。见车门开着,车上空无一人,谢某心生贪念,就进入公交车里,翻找驾驶员放在驾驶座位上的外套,将外套内的6762元现金盗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谢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谢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案发后,谢某主动返还被害人现金6500元,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淮北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