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发改委核准批复同意宣城市国有资产有限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不超过24亿元,期限7年,所筹资金全部用于宣城市北门棚户区改造项目。国家、省、市发改委发文要求严格做好本期债券发行及相关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按照核准的募集资金投向使用发债资金,做好债券资金管理,强化监管责任,落实偿债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