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系统一批单位获“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15.01.2015  11:10

    日前,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安徽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通报表彰了一批安徽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市、县城、城区)、文明村镇(社区)、文明单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城市(县、区)。其中,教育系统一批单位被授予“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据统计,仅仅省直(中央驻皖)单位,教育系统就有合肥工业大学、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合肥铁路工程学校等23个单位被授予“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在16个市及宿松、广德2个直管县中,教育系统还有一些单位荣获“安徽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教育系统紧紧围绕美好安徽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扎实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附:省直(中央驻皖)单位获“第十届安徽省文明单位”名单

    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合肥工业大学

  安徽大学

  淮北师范大学

  安庆师范学院

  安徽工程大学

  合肥师范学院

  淮南师范学院

  巢湖学院

  黄山学院

  铜陵学院

  滁州学院

  宿州学院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

  安徽工商职业学院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

  合肥铁路工程学校

  安徽汽车工业学校

  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

  安徽机械工业学校

  安徽理工学校

  安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