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伞下的执行——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纪实
二〇一四年年农历五月二十九,正值江南一带常见的“梅雨”季节,持续的阴天下雨给这个炎热的夏季带来一丝凉意,但也给人们的出行带来了诸多不便。然而,当事人的不便出行却给马鞍山市博望区人民法院的执行工作带来了良机。博望的人们勤劳,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这一特点决定了该院的“闲时”执行的重要性,而执行法官们也深知其中的规律。执行小组决定凌晨五时出发,撑起雨伞去寻找平日“难得一见”的几个“老赖”。
执行小组赶到老甘家时,老甘的妻子已经开始了一天的劳作。而老甘还躺在床上享受着下雨带来的假期。谈到他与小刘之间的纠纷,老甘直为自己叫苦,“我只是拿扳子轻轻碰了一下小刘的头”。“但事情已经发生,也对他人造成了损害,就应当按照法律确定的义务履行,否则将承担相应的后果”,执行法官斩钉截铁的说道。老甘见执行法官态度坚决,心想今天想赖也赖不过去了,只好打电话让其表哥取了钱送来。
首战告捷,执行小组赶往下一户——老柳家。老柳人如其名,但不是这个“柳”字,而是“老”字,和老柳打过交道的都知道,老柳人老实,但脑子“一根筋”,自己认准的事情,十头牛都拉不回来。这个案件已经是六年前发生的事了,老陈和老柳做刃模具生意,供应一批价值5000余元货给老柳,但货款没有收回。老柳则认为老陈的货质量有问题,只愿意付1000元的“本钱”。两人你来我往,打起了“持久战”。把老柳带回法院后,考虑到老柳的“特点”,执行法官耐心细致的对老柳做起了法律知识宣讲,一遍不明白就再来一遍。同时,也将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对其进行了告知。最终,老柳的思想在执行法官耐心的感化下发生了转变,与申请人进行了协商,并及时履行完毕。
小章是滨湖村的一名漆匠,早前因为买早饭停车问题与申请人丁大姐发生口角,继而动手将丁大姐打伤。法院判决后,小章仍然不思悔改,为自己百般狡辩,拒不履行给付义务。坐在法官办公室,面对执行法官苦口婆心的工作,小章丝毫没有要改变想法的意思。针对此类态度恶劣、拒不履行的“老赖”,法官自有“杀手锏”。经报请院领导批准,决定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拘留决定作出后,当即被送往拘留所。第二天,小章的姐姐得知此事,心急如焚。来到法院了解了案件经过后,不断为弟弟的鲁莽和无知的行为向执行法官道歉,并表示愿意为弟弟解决这件事。在与丁大姐协商并取得其谅解后,小章的姐姐及时代为履行了全部给付义务。执行法官鉴于此决定对小章提前解除拘留。
老甘交完执行款,继续经营着自己的锻床生意,以后也不会再“轻轻的碰别人一下”;老柳这次也算吃了点苦头,心里对博望区法院的执行力度和耐心的态度也暗暗佩服;小章被其姐姐接回家中“一番说教”,“愣头青”的脾气也会慢慢转变。各自都回归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每个人都有不同的收获:对于申请人来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保护并通过执行得以实现;对被执行人而言,这次的经历会给他们留下终身的记忆;而在执行法官看来,今后的路还很长,又将继续投入到下一轮案件执行中。但他们无怨无悔,因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与正义”才是他们要收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