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干警千里奔波 成功执行保全案

20.06.2014  19:57
 

  安徽法院网讯  2014年6月16日到18日,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远赴千里之外的天津市清武区上马台镇,果断出击,成功办结一件诉讼保全案件。

  该院在审理原告淮南唐兴液压机械有限责任公与被告张勇买卖合同欠款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申请对卖予张某的液压机诉讼保全。执行局受理案件后,成立由执行局副局长带队的执行小组,并与清武区法院取得联系,在第一时间赶往天津。

  6月16日,执行小组早上6点出发,历经10个小时的长途驱车,于下午4点顺利到达天津市,执行小组不顾长途驱车的劳累,立即前往清武区法院,将案情对兄弟法院的同志进行了详尽的介绍,了解到上马台镇离天津市区还有一段距离,在兄弟法院的协助下研究制定了比较详尽的保全实施方案。清武区法院成立了由执行局局长带队的执行配合小组,协助执行。

  6月17日,两院的执行小组驱车历时两小时来到上马台镇,找到张某施工处。工地一片繁忙景象,执行干警向张某说明了执行事由及依据,张某当即情绪激动了起来,大声嚷嚷着:“凭什么要封我的机器啊!”并且召集工友将干警围了起来,边喊边推搡法官,严重干扰执行工作的进行。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情况,执行小组保持了冷静的心态,对张某开展了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但是张某态度一直都非常坚决。执行小组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采取强制执行,有可能会造成严重的冲突,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最终,他们决定采取缓兵之计,对张某采取慢慢劝导的方式。执行干警从法律的角度对其说明诉前保全的法律依据,又从人情的角度向他说明“欠债还钱、天经地义”,通过一下午干警的耐心的劝导,张某的态度终于松动了,他对自己妨碍法院执行的行为深表痛悔,认识到自己存在侥幸心理、故意逃避执行的错误,愿意通过法律的方式解决欠款的问题。这时,已经是傍晚6点了,执行小组没有休息,他们还要考虑如何对机器进行保全。

  6月18日,考虑到机器比较大,执行小组最终决定采取就地保全的方式。兄弟法院帮助执行小组联系了一个货场,对机器进行了封存。在结束了一系列的收尾工作后,执行小组终于回到了淮南,那时已经是傍晚7点多了。

  就这样,耐心细致的执行小组经过四天的奋战,奔波数千里,圆满地完成诉讼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