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个小时的执行会战 庐阳法院“五一”节前开展突击执行行动

04.05.2016  20:18
 

  安徽法院网讯  4月27日,在“五一”国际劳动节到来前夕,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集中开展涉劳动争议案件突击行动。

  5:30出发布控

  天刚蒙蒙亮,该院执行局全体干警和8名法警共30余人在法院南门集合,按照预先制定方案,四个执行小组同时出发。由于此次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多为企业,在欠下劳动者工资或造成工伤之后,企业的银行存款蒸发,办理社会保险也是“消极怠工”。由于申请人无法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详细地址,执行小组按照相关信息逐个摸排布控,一张张网在合肥市区和周边布下。

  8:00收网成功

  7点40分,执行四组收到信息,合肥某钢制门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出现,早已等候出发的季汝成、所利亭法官带领执行干警和法警迅速赶至现场。

  这是一起劳动仲裁案件,申请人赵某某、陶某某原是在该钢制门公司的员工,后双方因社会保险、工资等问题引起纠纷,申请人向合肥市庐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双方自愿达成调解,被申请人合肥某钢制门有限公司向申请人一次性支付各项补偿款26500元,并约定了还款期限。到期后被申请人并未按期履行,申请人向庐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利亭法官向该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后又多次电话联系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周某一直“打太极”。

  在见到执行干警后,周某仍气焰嚣张,态度蛮横,称自己与申请人也有纠纷,不会履行。所法官告知周某如不履行,法院将会采取强制措施,情节严重将予以司法拘留,甚至按拒执罪入刑,并告知如与申请人有纠纷可另行诉讼。慑于法律的威严,周某本人主动将执行款及执行费转至法院账户,案件至此虽全部执结,但周某仍然心有不平。原来,申请人与周某因事发生争执,周某因此受伤,但申请人至今未付医药费。

  9点30分,庐阳法院的执行调解室出现这样一幅温馨的画面,在所法官的耐心调解下,申请人与周某握手言和,申请人同意从执行款中支付周某1万元的医药费,至此,双方纠纷彻底化解,都释然地离开法院。

  但从外地赶来的另一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薛某此时却如坐针毡。

  10:00疏而不漏

  本以为公司名称变更便相安无事,没想到法官还是找上门来。上午10点,执行局郑明民副局长带领的一组干警正在对一家已变更名称的被执行人公司进行了依法搜查,在搜查过程中发现了相关线索后,于是立即张贴封条,将相关材料带到法院进行一一审查。在搜查过程中,一名自称是公司的负责人王某赶到了公司,企图对法官的执行行为进行阻挠,郑明民副局长严正地告知其不得阻碍法院执行,如果认为法院的搜查有误也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随后涉案公司财务的资料被顺利带回。

  14:30顺藤摸瓜

  某经贸公司涉9起劳动争议案件,但公司已不在原注册地办公,是公司歇业了,还是异地经营去了,具体情况不得而知。下午14:30分,执行干警一行人在来到公司原注册地的楼宇,有知情人告诉执行干警,该公司确实搬走了,但还在经营。执行干警顺藤摸瓜来到庐阳区财富广场,终于找到了这家公司,但公司法定代表人此时不在公司,执行员张勇请公司员工转达,若不积极履行,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必须按照法院传票时间到法院申报财产,积极给付执行款。

  次日9:00最后的守候

  上文所说的被执行人薛某在接到执行局杜鹏副局长电话后,上午9:00从外地来到庐阳法院,他是两起涉工人工资案件的被执行人。到了法院,见到杜鹏副局长的第一句话就是没钱,称自己在外承包一些小工程,但是钱都没有收回来。杜鹏副局长说:“如你所述,那就说明你有还款能力,如果你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此时薛某态度仍然消极,说打了电话给朋友也没借到钱,反正没钱,随便法院怎么办吧。杜鹏副局长并没有因此气馁,而是继续想方设法啃“硬骨头”。这场较量一直持续到中午1:00,薛某终于被说服,开始到处打电话向朋友筹钱。

  由于薛某是外地人,他联系的外地朋友也无现金,只能将车子抵押终于拿到4万元现金,当天傍晚7点,他将现金通过银行ATM机转入薛某账户,一直在等候的庐阳法院会计确认只有1.5万元到账,原来由于对方操作不当,4万块钱只转了1.5万元ATM机就出现故障。薛某承诺第二天上午一定会来法院将剩余的2.5万元交齐。

  第二天上午9点,薛某的妻子来到法院,将剩余的钱补上,杜鹏副局长询问其接下来薛某如何履行,薛某的妻子说他们准备将外地自住的房屋抵押出去,等拿到钱就偿还剩余的工人工资。被执行人的态度转变,对促进案件的解决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也深深感动了法官。

  原定一天的执行会战,终于在历经近30个小时后才圆满结束。拒不还钱的老赖在诚信的薛某面前可谓相形见绌,庐阳法院为诚信的被执行人点个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