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十天执结 耄耋老人领取六万元执行款
28.04.2016 22:13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近日,85岁高龄的张某来到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执行庭办理了领取执行款的手续,并对执行庭能在10天内执结自身案件表示十分感谢。张某在表示感谢的过程中,回想起案件经过。
2015年6月16日上午十点左右,张某在横过机动车道时,刘某甲驾驶的小型客车碰撞到了前方同向的刘某乙和谢某驾驶的小型客车,致使张某受伤,三车受损。经交警支队认定,原告张某负次要责任,刘某甲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刘某乙和谢某无责任。张某在医院进行治疗,产生医疗费49397.8元,后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评定张某为九级伤残。所幸的是刘某甲驾驶的小型客车在某保险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强险及不计免赔率的保险限额50万元的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经法院开庭审理,判决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判决生效后向原告支付理赔款68594.62元并支付诉讼费1169元。
判决生效后,某保险公司未向原告张某支付相关款项。张某于于是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了解情况后,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已经85岁高龄的老人,又遭受事故伤害,一方面立即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一次性替张某办好了领取执行款的手续,确保老人不用多次往返于市区与郊区。仅仅10天,本案即执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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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04.2016 2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