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执法大队引导使用说理式执法文书
17.10.2014 13:27
本文来源: 新闻出版局
一是讲明“事理”。紧扣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即违法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人物、经过和结果等要素,展开表述案件事实。完整交待案件来源和查处程序,详细列举、分析取得的有效证据,客观全面地证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二是讲清“法理”。在对案情的具体分析的基础上准确地适用和解释法律,对案件性质进行准确定性。同时,具体写明对违法事实认定后实施处罚的理由和处罚的法律依据。
三是讲透“情理”。在执法文书中根据收集的全部证据和客观事实,在法律法规的框架内做出既合乎法律又合乎情理的公正裁量。
四是讲究“文理”。说理式行政执法文书,除对违法事实和案件证据及查办过程进行详细交代外,还增加了案情分析和自由裁量环节说理的过程,篇幅有较大增加,从文字表达的角度需做到结构合理、叙事完整、层次清晰、逻辑严密、语义畅达。
本文来源: 新闻出版局
17.10.2014 1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