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举行《安徽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条例》立法协商会

07.12.2016  11:11

      12月2日上午,省人大常委会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省行政中心举行《安徽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条例》立法协商会。省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省政府副省长刘莉主持会议并发表总结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胡连松通报了条例的立法情况。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读稳,省委统战部、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以及无党派知识分子联谊会、省人大法制委、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围绕条例草案的修改完善进行了民主协商。
      胡连松全面、深入地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条例草案的起草和审议过程、主要内容等立法情况。他强调,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是我省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实现在中部崛起中闯出新路的关键举措。依法保障和促进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是省人大常委会服务全省中心大局的重中之重,既十分必要,又正当其时。专门就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进行立法,在全国还是第一家。条例草案的起草、修改和完善,充分反映各方意愿,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参与范围广、人数多、程度深,是一次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生动实践,也是一次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的社会总动员。
      刘莉高度评价了本次立法协商会。她指出,这次立法协商会是省人大常委会加强协商民主的重要举措,对于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提高立法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会同志围绕制定条例,提出了不少意见和建议,都很中肯,也很有见地,充分体现了大家对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及其立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信息来源:法规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