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湖戒毒所四项措施推进“效能巡查月”活动
21.07.2016 21:20
本文来源: 司法厅
一是第一时间召开工作协调会,深入学习领会省厅文件精神,明确将活动作为推进年度工作的重要举措,成立效能巡查工作领导小组,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相关部门、大队承担具体责任,并明确所办公室、政治处、纪委承担协调联络、督查督办职责,形成层级负责、上下联动工作机制。二是严格按照要求全面开展自查,着力发现工作推进不力、任务完成不到位、工作质量达不到要求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做好情况反馈,要求各单位对照情况反馈深入分析原因,做出情况说明,并逐一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切实抓好整改落实。三是进一步重申工作纪律,强化警务督察,重点对落实效能建设“八项制度”、“四大现场”直接管理制度,民警遵守值班纪律,警容风纪等进行专项督察,并加强巡查月期间的随机督察检查,一经发现违反纪律和工作制度情况,坚决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建立并公布监督信箱和电话,对外聘请戒毒学员亲属等担任所外执法监督员,形成立体监控体系。四是结合 “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创新开展“一抓一促一保”活动,以严、实精神推进从严治党,着力打造过硬队伍;全面推进“3451”戒毒模式实施,持续加大工作定型力度,着力探索完善独具特色的戒毒工作体系;针对省戒毒局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工作反馈意见,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着力抓好汛期场所安全和防暑降温,促进场所持续安全稳定。
(滨湖戒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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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07.2016 2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