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地集中整治校车安全隐患

08.09.2015  12:36
        9月6日至15日,全省公安交警部门展开行动,集中整治校车安全隐患。行动中,将对“酒驾”“毒驾”、超员和使用报废车等行为进行重点查处。
  各地交管部门将对本地特别是农村地区校车和校车驾驶人开展驾驶人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三排查”,发现驾驶人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多发未接受处理的,通报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停止驾驶校车;发现驾驶人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交通事故负有责任、记满12分或者有犯罪、“酒驾”、吸毒等记录的,坚决注销其校车驾驶资格。
  行动中,将全面排查校车标识是否齐全、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对校车标识缺失以及灭火器、安全锤、安全门、卫星定位装置等安全设施不全的,一律停运整改。严查校车超速、超员、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不按规定在校车站点停靠上下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此外,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等非载客汽车接送学生的,依法予以处罚;对使用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依法收缴并强制报废。
  另据了解,在8月25日至9月3日期间开展的整治营运客车、危险货物运输车集中行动中,全省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58.2万起,其中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违法行为414起,查处营运客车违法行为655起,包含超员载客211起,长途客车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行13起。((马珺李晓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