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初评工作结束

08.08.2014  17:33

 

      近日,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自下而上、层层推选、广泛征求意见,在当地进行公示,并经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国务院第六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我省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初评工作结束。经初步评审出8个模范集体和10名模范个人。

 

    根据通知要求,我省初评的模范来自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宗教团体、基层农村和社区等,是全省各条战线涌现出来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