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救急难”试点

13.03.2015  23:13

  3月12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合肥市“救急难”工作试点方案日前出台。今年,我市确定肥东县、庐江县、蜀山区、瑶海区、新站区、合肥经开区为市级“救急难”试点地区。

  我市将通过开展“救急难”工作试点,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实施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坚持民政统筹和部门联动相结合;进一步规范管理,推广“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社会救助新模式;进一步织密编牢社会救助安全网,努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存权利和人格尊严,避免陷入生存窘境。

  此次试点,我市将创新服务方式,加强慈善衔接,发挥慈善救助灵活性的优势,针对需要特殊救助的个体实施救助;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救急难”;动员、引导具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大中型企业等设立“救急难”公益基金,在民政部门的统筹协调下有序开展“救急难”活动。

  与此同时,我市将引入专业服务。探索将一些具体服务事项通过委托、承包、采购等方式,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优势,将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技巧引入社会救助服务,形成生活保障、人文关怀、精神慰藉相结合的救助模式,让社会救助更加及时有效。

  此次试点将持续到今年年底,届时我市将在试点基础上总结经验,进一步完善“救急难”工作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在全市全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