慑于法律威严,老赖服软交钱
03.06.2015 17:36
本文来源: 法院
安徽法院网讯 “樊法官,我知道错了,你可不能把我送进拘留所呀,我要是进了拘留所,我的名声就保不住了,这笔钱我还给他不就行了”,被执行人杨某在被送往拘留所的路上多次向承办法官求饶。这一幕就发生在霍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办理的一起案件中,态度恶劣的被执行人慑于法律威严主动交款,取得申请人的谅解,该起案件在当地影响强烈,良好的树立法律权威和塑造司法公信力,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明显。
杨某于2012年12月31日向申请人何某借款300000元并约定利息和还款期限。约定的还款期限到期后杨某并未偿还,何某多次向其讨要均无果,何某无奈之下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杨某偿还借款本金300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杨某并未主动履行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向其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申报令,杨某不予理睬。承办法官多次与其联系,杨某仗着自己是当地村委会主任始终不肯露面,也不履行判决。鉴于杨某的拒不履行的恶劣态度,承办法官当即决定对杨某司法拘留,院领导批准同意后,承办法官协同其他执行人员驱车赶往杨某家中并成功将杨某带回。
在送往拘留所的路上杨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将会遭受法律严厉的制裁,就不停的向承办法官致歉。鉴于杨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主动履行法律判决,认错态度良好,承办法官当即向法院领导请示暂缓拘留并获得领导批准。在霍邱县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杨某亲自打电话给家人要求家人送来现金100000元并且带来两名担保人,取得申请人何某的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在承办法官审核两位担保人的资质后,两位担保人在担保协议上签字,至此,这一起案件以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顺利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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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6.2015 1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