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妇联积极推行党员佩戴党徽设置党员亮身份工作牌树立党员良好形象
28.07.2016 16:39
本文来源: 妇联
按照市委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关于在全体党员中深入开展“亮身份、作承诺、当先锋、树形象”活动的通知》(宿学组发〔2016〕9号)的要求,为进一步增强机关全体党员岗位服务意识,规范工作秩序,树立良好形象,市妇联要求机关全体党员要在办公桌明显位置摆放“党员亮身份工作牌”,要佩戴党徽和胸牌上班,并组织专人进行检查、监督。
市妇联积极推行党员佩戴党徽并摆放工作牌以标明党员身份制度,是对党员形象的具体反映,也是提升每个党员自身觉悟和组织纪律观念的一种外在表现。这一规定,有利于党员认真履行党员的义务,加强自我教育,又便于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树立党员形象,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宿州市妇联
本文来源: 妇联
28.07.2016 16:39